日前,记者从衡水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登记食品小作坊1977户,食品小餐饮3018户,备案食品小摊点10414户,发放登记证备案卡15409份,全市已有89.05%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了登记备案。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制度缺失,管理缺位,是当前食品安全突出的问题。据统计,我市“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者有17300多户,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卫生条件差,生产销售不合格、超保质期、无包装、标示不规范等食品问题比较普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何科学管理“三小”食品业态已经成为食品安全领域亟待认真解决的问题,2016年7月1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条例》的出台与实施,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填补了监管空白,为“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大规模、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同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广播电视台等当地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在《衡水日报》全文刊登《条例》。编印宣传标语及发放《致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明白纸、宣传册等宣传资料10万份,宣传活动形成了声势,浓厚了氛围,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有利基础。落实责任。实行领导负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食品“三小”的登记备案工作列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章立制,建立并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培训。着力抓好“两个层面”和“三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两个层面”即:政府层面和监管部门层面;“三类人员”即:监管人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三类人员。强力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就《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划拨专项经费,为各乡镇和相关单位配备食品“三小”办证所需的设施设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城市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全力配合,形成监管整体合力,有力推进了食品“三小”登记备案工作。加强督导。市局成立督导组,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督导,将食品“三小”登记备案工作开展情况向各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从10月份开始,食品“三小”登记备案工作加大登记备案和监管力度。
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以“亮证亮卡生产经营,见证见卡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食品“三小”经营者自觉亮证(卡)生产经营意识和公众“见证(卡)消费”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三小”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开展综合治理,对从事《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禁止生产经营的摊点坚决查处,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孔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