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2月22日衡水电(记者史艳泽、姜涛)从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全省受冷空气过程影响,12月22日开始气象条件好转,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的扩散。按照省大气办《关于解除区域一、区域二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经衡水市政府批准,衡水市于今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
据介绍,衡水市将继续执行《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措施的补充通知》,市区及县城主城区实行车辆限行,每天限行2个号,限号规则与北京市一致,外地车同样限行。渣土车、商砼车一律禁止上路,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一律绕城行驶,禁止进入城区。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纯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