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八所公立医院开始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6-12-02 10:33:57 来源:衡水晚报 责任编辑:王琛琛
从衡水市卫计委获悉,自1日0时起,8所城市公立医院开始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下同)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零差率销售,确保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医院原有的库存药品,均按零差率后的价格执行。

    从衡水市卫计委获悉,自1日0时起,衡水市8所城市公立医院开始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下同)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零差率销售,确保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医院原有的库存药品,均按零差率后的价格执行。

    这8所城市公立医院包括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衡水市中医医院、衡水市精神病医院、衡水市妇幼保健院、衡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衡水市第五人民医院。

    与此同时,还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类价格,CT、磁共振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不纳入补偿范围;同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以及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只是结构性调整,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不会增加患者负担。(记者杜俊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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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1月30日0时起,衡水市所有县(市)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取消了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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