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随迁子女在户籍省重复报名将被取消报名信息
根据规定,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须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如考生在户籍省重复参加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将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19日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高考报名分为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和报名数据核查汇总四个阶段。考生须在本月19日前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身份证信息。已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25日8时至29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通过http://gkbm.hebeea.edu.cn进入远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29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衡水市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报名信息须由本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张洪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