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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冀州区检法合力助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

2021-09-26 16:32:14 来源:衡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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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机关帮我们讨回了劳动报酬,我们不知道怎么感谢才好!”近日,21名农民工委托3位代表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廉明高效”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里,表达对该检察机关为其讨回劳动报酬的深深谢意。

原来,2020年,李某等雇佣胡某等21人为其在村里承包的果树进行管理和后期采摘等工作,截止到2020年11月,共计欠胡某等21人苹果套袋款、摘苹果劳务工资等2.3万余元,经多次催要都未予支付。2021年年初,一筹莫展的胡某等21人向冀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检察院经深入调查,确认该纠纷属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能够尽快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规定,支持21名农民工将李某等人告上法庭。

2021年2月3日,该检察院依职权向冀州区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书》。3月18日,冀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民事案件,3月31日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向21名原告支付劳动报酬23044元。

案件庭审前,冀州区检察院主办检察官与主审法官就庭审的程序性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区法院依据沟通方案制作了“支持起诉机关”桌牌;并引导原告推选出代表人进行诉讼,大大提高了庭审的效率和质量。庭审后,主办检察官与主审法官就进一步加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协作配合以及案件受理程序、审查环节、民事诉求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就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式方法的多元化达成共识。

为保障21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能够早日落实到位,案件判决生效后,主办检察官不舍不弃,又结合被告的实际困难,与原告和被告进行了联系协调,督促被告拟定七个月内分两次付清的还款计划。近日,被告向21名原告给付了全部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冀州区检察院、法院联手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是司法机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更是关系农民工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民生工作。(通讯员赵晖、孙杨)

责任编辑:王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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