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市司法局北漳淮乡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
5月20日,某村委会村干部及村民赵某不顾农忙,驱车10余公里来到北漳淮乡司法所,亲手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
十年前,赵某的丈夫常年在外地打工,一家人全靠她务农维持家中生活,还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家庭条件非常困难。由于赵某自己耕种十多亩地忙不过来,就把4亩多地承包给了邻居杨某,让其耕种,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赵某让杨某耕种不要任何报酬。如今杨某去世,他的哥哥以此土地是杨某承包地为由,将赵某承包给杨某的土地占为己有。由于当初没有书面协议,赵某几次想要回承包地未果。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最终找到乡司法所。
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几天的深入调查、走访,确认杨某种的土地有4亩多是赵某承包给杨某的。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给杨某的哥哥做工作,最后达成和解协议,杨某的哥哥将这4亩多地种到秋后,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归还给赵某,双方都没有意见并握手言和。
赵某说:“虽然我是个老百姓,但是我也是个有道德懂感恩的人,锦旗虽轻,但却承载了我深深的谢意,我要感谢党、感谢乡司法所。”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