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晚报讯(赵娜)为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日前,武邑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双节”期间要做到“十项不准”。不准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送礼和宴请,或用公款摆新年酒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拜年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优惠卡券和实物;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用公款组织和参与国内游山玩水;不准组织和参与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度假旅游、健身等活动;不准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和迷信活动敛取财物;不准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对象借用车辆及报销费用;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实物;不准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活动。
通知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遇有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曝光。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号码为5713120,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