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11日召开的衡水市清理违规公费出国(境)、公款旅游问题工作会议上获悉,作为衡水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组成部分,此次清理专项行动旨在全面清理全市2015年以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重点解决虚报出国(境)任务、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使用出国(境)经费,借机公款旅游等问题。清理工作自今年2月开始,将持续至6月底结束。
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清理的问题,包括未按规定对派出团组和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存在出访团组无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出访任务超出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派较高级别人员执行较低级别人员能完成的任务,未按规定进行事先公示,未对团组进行行前教育等。未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派出人员进行审核把关,以虚假身份出国(境)或循因私渠道出国(境)执行公务。未按规定进行经费先行审核;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未按规定在事后公示完成后,报销出国费用。出访团组未严格按照批准事项行事,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借机公款旅游,回国后未按规定公示应公示内容及报告任务完成情况;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出访报告和上交护照。
各级财政部门要清理的问题,包括未及时贯彻落实冀财外〔2014〕11号文件,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管理;未按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单独编制出国经费预算;未按规定先行审批经费和核销出访经费。
各级审计部门要清理的问题,包括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出国(境)经费。
外事部门要清理的问题,包括越权审核审批;未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未按规定对发邀单位、出访任务、人员构成、在外停留时间、日程安排的合理性等进行审核把关;违反外事出国(境)管理规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规定,对清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