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24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 涉及乡村级路

来源:衡水新闻网  2015-09-24 15:06:01  责任编辑:郑晓娟

    衡水新闻网据衡水交警微发布的公告信息, 衡水近日遇重污染天气,所以紧急启动机动车限行。时间自24日中午12时起,结束时间待通知,区域涉及衡水全境的所有道路,包括乡村级路。相关公告如下:

    衡水市机动车限行公告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经衡水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5年9月24日中午12时,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衡水市境内(包括各县市城区县乡村级道路)。

    二、限行车辆范围:本地及外地车辆。

    三、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大型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驶入城(市)区。

    四、在全市境内对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限行范围内道路行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以及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快递车辆;“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及救援、清障等确需通行的专项作业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准许通行的其它城市运行保障车辆。

    六、因未获知本通告内容,非本市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暂不予以处罚,但应立即停驶或驶离限行区域,如再次违反限行规定,则将依法予以处罚。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衡水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理。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23时

相关新闻

李谦杨慧调研衡水湖美丽乡村建设和马拉松赛道环境

2015-09-24 10:45:32

9月21日,衡水市委书记李谦、市长杨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胜忠、市政协主席王金刚就衡水湖片区美丽乡村建设和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道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进行调研。杨慧强调,2015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即将开赛,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与赛道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衡水首届“最美交警”“最美辅警”评选活动启动

2015-09-24 00:07:12

由文明办、公安局与电台举办的首届“最美交警”、“最美辅警”评选活动启动。

河北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调研座谈会在衡水召开

2015-09-24 00:08:53

9月14日至15日,河北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调研座谈会在衡水市召开。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