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水市民刘女士向本报诉说了一件烦心事,刚充了200块钱的公交卡只刷了一次就丢了。去衡水市公交总公司咨询怎么办,被告知公交卡不记名、不挂失,丢了也没办法。“不记名、不挂失,岂不是谁捡了卡都可以用?我充的钱也白扔了?就算有好心人捡到,想还也不知道该还给谁。”
这种情况,近期本报已连续接到反映。对此,有人不解,公交卡为什么不能像银行卡、医保卡那样实时挂失补办?为什么不能实行实名制呢?
市民:公交卡丢了只能“自认倒霉”?
据了解,丢了公交卡的市民,只有自认倒霉。“每次往卡里充钱都不会充太多,不然丢了就白瞎了。如果能够实名办卡,就可以挂失,也不用害怕卡丢了。”一位正在街头等车的市民表示。
“办卡的时候有押金条,条上也有卡号,为什么就不能办理挂失,只能再重新办一张呢?”刘女士对此十分不解。“其实丢了不一定是被偷了,如果公交卡掉在哪儿被损坏了,那里面的余额还有办卡时交的押金不就算白白给公交公司了?如果这种情况多了,那么公交部门岂不是 无偿占有大笔的资金?”
公交卡携带轻便,只要一卡在手,便可一刷了之,省去换零钱乘车的许多繁琐环节,的确惠民便民。但生活中不乏粗心和意外的情况,丢失公交卡在所难免。如果不能挂失,那卡里的钱怎么办?如何能减少个人损失?难道不能实行实名制购卡吗?另外,有市民对购卡时所交押金提出质疑:“现在办理公交卡还要收19元的押金,说是等到卡不用时可以退还,但卡不能破损影响二次使用。可在兜里装久了,表面不可能不磨损,这押金怎么还要的回来?根本就是高价卖给我们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