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公共停车位免费 市民有权拒交(图)

来源:衡水晚报  2015-01-28 10:48:46  责任编辑:孙明霞

    随口开价无标准

    市民张先生反映,市区道路公共停车位及便道上收取停车费的标准不同,而且还呈现涨价趋势,例如两个多月前,哈院北门外停一次车还是4元,前几天停车却要收取5元。

    记者就此暗访市区多个道路停车位。在红旗大街东侧便道上,一名手拿小旗,疏导车辆的男子声称:“下午2点以前停车5块,停车时间超过2点10块。”不过为了拉拢生意,该男子还表示,只要把车停在这里,价钱好商量。

    据了解,目前,市区一些违规收取停车费的场所起步价都定在了5元左右,一位收费员向记者透露,停车时间全凭他们的记忆估算,遇上“较真”的车主就少收一些,碰上“好说话”的就多要点。

    居民区、门店前私设停车位收取停车费

    无利不起早,有些人瞅准车辆密集的地方公共停车位紧张,车主为无处停车而犯愁的“商机”,公然私设停车场。在市区园西小区内,记者就发现,一废品回收站利用小区内的一片空地开设了停车场,车辆进进出出,生意很是兴隆。

    除此之外,还有市民反映,在闹市区的一些门店前,也有人在收取停车费。如果车主表明是去车位附近的门店,则可以免收停车费,若只是想把车停在这里,则要被收费。就此问题,不少商家表示,这也是无奈之举,“自家门店前若是停满了车,来我家光顾的顾客就无法停车了,岂不影响了自己的生意。”一位店老板表示。

    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违法经营性停车场应注册备案

    针对以上出现的市区停车收费乱象,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项目从未批准过,任何收费行为都是乱收费,市民有权拒付。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也曾发布过,衡水主城区有停车条件的非机动车道路上,施划的停车位都是免费的,遇有收费员收费的驾驶员可以拒交。由衡水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衡水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应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经营性停车场管理人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税务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市物价部门颁发的《经营服务收费证》后,方可经营。经营性停车场管理人应当使用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不得使用过期发票、自制收据或者白条,不得一票多用或者只收费不给发票。

    相关部门的态度十分明确,各种收费标准也有规可依,但一些人仍占用着公共道路资源乱收费。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执法力度,尽快治理停车收费乱象。记者 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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