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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环保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行动

来源:衡水日报  2015-01-27 11:05:07  责任编辑:孙明霞

    为贯彻落实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市环保局组成7个督导组,对全市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针对污染源排查情况,督导组将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多少家企业,是否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企业、经营户、作坊)、户不漏点(排污节点、排污去向)”;发现存在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问题的企业分别有多少个;是否按规定填报了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单;实际情况是否与上报情况相符;重点企业是否排查到位,是否有遗漏未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整治执法情况,督导组将重点督导检查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改进排查方法情况。督导各县市区在行动中是否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交叉排查、错时排查、监测监控、明查暗访、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二是打击违法排污情况。对重点案件的整改进度和效果进行督导,看整治和处罚措施是否全面,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新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做到“该取缔的取缔、该关停的关停、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移送的第一时间移送、该责任追究的责任追究”。三是行动总体情况。行动开展以来,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排查企业总数,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总数及名单,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整改、限期治理、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移交移送等整治措施的案件个数及具体情况。

    据悉,此次督导检查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和督查阶段(1月26日至2月5日)。组织进行督导,对每个县市区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集中、影响大的县市区或个案随时重点督导。第二阶段为督查问责阶段(2月7日至2月16日)。各督查组结合群众举报线索和日常掌握信息,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问责督查。

    行动中,各督导组将围绕强化现场督查的原则,结合群众信访举报、媒体曝光、巡查巡视等执法线索,独立或会同当地环保部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白天与夜间相结合、正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现场查深、查细、查实,督办或挂牌督办相关县市区环保局依法严肃处理,并跟踪落实,必要的可由市级直接查处,并实施责任追究。对督查中发现的排查不力、监管督查督办不到位、整改动作迟缓、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甚至由于贯彻落实行动精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记者李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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