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王单驼村支书等人贪污补偿款公款旅游被处分

来源:衡水晚报  2015-01-15 10:45:43  责任编辑:孙明霞

    近日,衡水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桃城区邓庄镇王单驼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广生等人贪污村集体土地补偿款案。

    2009年,李广生利用职务便利,将本村65万元大广高速占地补偿款中的38万元据为己有;其司机王建峰将6.5万元据为己有。2009年11月底,李广生及其妻子、村委副主任吕桂昌、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恒顺、村党支部委员李广良等人去湖南张家界旅游,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村集体土地赔偿款中列支,人均2323元,共计13937.6元。2014年8月22日,桃城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广生、王建峰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吕桂昌、王恒顺、李广良党内警告处分;将李广生、王建峰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记者杜俊颖)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