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工商局启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来源:衡水日报  2015-01-12 11:18:16  责任编辑:孙明霞

    针对农村居民消费层次低、识假辨假能力弱、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经营主体多、小、散、乱的现状,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至6月底,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涉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行为;以驰、著名商标和涉外商标为重点,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查处恶意攀附企业商标商誉的案件。

    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销售涉农商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民日常消费品的抽查检验力度,强化抽查检验结果利用和处理,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适时组织涉农重点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

    严厉查处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以药品、农资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对于执法中发现的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违法广告,依法严厉查处,切实使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农资经营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防止来路不明的农资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和农民手中;开展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面向农村市场的市、县及中心镇的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主要仓储集散地、乡镇(村)集市、农资生产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或者撤销登记的农药。

    大力开展农村市场打假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专项整治内容、政策措施、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特别要针对农民网购消费迅速增加的新情况,提高防范风险、识假辨假的意识和能力。针对农村特点,采取在村头路边刷写宣传标语,在大型批发市场电子广告牌上播出字幕标语,在农村商业网点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向乡镇干部、种植大户和农资经营户等发送手机公益短信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讯员张书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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