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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年底 衡水市家庭农场达到895家

2014-01-14 10:37:09 来源:衡水日报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李国涛)去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后,衡水市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达到895家,经营面积10.59万亩,农场类型涵盖了种植、养殖等各种农业经营形态。

    对于家庭农场的发展,我市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家庭农场的概念、范围,树立了发展的基本原则,对家庭农场应具备的规模等基本条件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明确的建设目标和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家庭农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了家庭农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土地流转, 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各级农牧部门采取新闻媒体宣传、下乡组织动员等形式,在全市营造了发展家庭农场的浓厚氛围,引导规模经营农户、专业大户注册家庭农场。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出台了具体的注册登记办法,放宽注册登记条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免费登记,且家庭农场经营主体可到基层工商分局就近登记,大大方便了群众注册登记。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鼓励、引导农民通过承租、有偿转让等形式,将分散土地连片开发,发展家庭农场。积极推进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程序,开展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流转价格评估和咨询、合同签订指导、流转登记备案等服务。全面实行土地流转合同制和登记备案制,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92.8%,畅通了土地流转渠道,规范了流转行为。

    为确保家庭农场的“成活率”和“发展率”,全市各级农牧部门认真研究和落实扶持政策,在强农惠农政策、专项资金安排、各类支农项目、职业技能和专项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家庭农场倾斜,对示范性家庭农场重点支持。景县、深州等县市区以及部分乡镇,依托培育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也相继出台扶持政策和措施,对通过土地流转达到一定规模、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奖补,有效地促进了家庭农场发展。

    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动力的优化组合,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今年,全市将继续把家庭农场建设作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流转公开市场,切实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树家庭农场示范典型,全力推动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孙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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