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于大海、孙明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武强县在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清洁降尘上下功夫,出重拳,下狠手,用重典,强制性整治污染源头,确保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压减燃煤,严控燃煤污染。武强县制定了《2013-2017压减燃煤实施方案》,划定“大气污染控制区”,在城区主要出入口设置煤炭检测点,禁止高硫分、高灰分煤炭进入县城,并对城区内煤炭经营场所煤质进行检测。在居民供热上,该县在地热覆盖区域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改用地热供热;在地热覆盖区域外,新建供热设施必须采用清洁能源,现有供热锅炉限期改用清洁能源。对洗浴、餐饮等服务业的燃煤锅炉和大灶,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目前,淘汰分散燃煤锅炉6台,改造餐饮服务场所48家。此外,该县还加大对重点企业脱硫、除尘设备的改造力度,并加强监管,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低硫低灰燃煤,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目前,已完成武强县启龙化工、津武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脱硫项目建设。
清洁降尘,综合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武强县对县城建筑工地扬尘进行严格治理,采取围挡、覆盖、冲洗、喷淋、硬化、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专人看管,对不达标的工地,不允许开工,违规开工的,实行断水断电、高限处罚;对城区垃圾、渣土车进行严格管理,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加盖密闭,安装GPS定位系统,指定倾倒点,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要求的渣土车,一律查扣处罚;加大城区、城郊接合部清扫力度,县城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循环机械化清扫作业。
控车减油,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武强县开展淘汰“黄标车”专项行动,广泛宣传“黄标车”限行、禁行和淘汰措施及其对道路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该县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淘汰年限的“黄标车”,强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并严把“检测关、注册关、路面关”,加强对不达标车辆的查处力度,对不达标和未取得绿标环保标志的,禁止上路行驶。该县还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每周停用1天公务用车;县直各部门及各乡镇每周停用1台公务用车;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根据预警级别,分别停驶50%、70%、90%的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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