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局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优质高效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结合衡水实际,出台了《关于优化两个环境 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包括支持民间投资以多种形式设立市场主体;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实行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制度;鼓励外地企业到衡水投资创业;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拓宽非货币出资方式兴办企业;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支持开办电子商务主体;支持多种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简化行政审批环节;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健全完善一次性告知、首办责任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远程核准;全面实行网上年检;实施注册登记个性化全程服务;支持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鼓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帮助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利用商标提高市场竞争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创新行政指导方式和方法。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行轻微违法不罚或轻罚,对一般性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处罚;对违法经营但危害后果不严重并及时消除的,从轻处罚。衡水日报讯(张书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