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县把“创优发展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用好“两加两减”,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效果明显。
“减”检查次数。实行了进重点企业检查报批制度。各职能部门对重点企业检查前,必须提前一周向县优化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进企业检查批准通知书》,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县优化办审核,优化办审核通过加盖公章后,方可进企业检查,否则,企业有权拒绝。今年以来,共审批各类检查项目70多项,否决不合理检查27项。
“减”罚款数额。实行了首次不罚、低限处罚制度。企业初次一般性违规行为,职能部门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不予以处罚;多次违规须予以处罚的,一律按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进行处罚,从根本上规范和约束了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执政行为,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加”大民主评议力度。推行了重点岗位民主评议制度。一是县优化办每半年选取1至3个与企业密切相关的重点岗位,随机抽取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通报全县。二是把评议结果作为参评部门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考核后5名的重点岗位负责人予以效能告诫,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后5名的,建议部门对岗位负责人调整或调离,其所在单位在年度定绩考核中,不能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同级文明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并责令其部门领导班子剖析原因,写出检查,对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将行风评议向基层所站延伸,解决基层所站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滥伐、吃拿卡要等问题。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今年以来,县纪委充分发挥经济“12346”纠风电话的作用,对企业“三乱”问题,及时跟踪监督,严肃查处群众投诉案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检查、收费、罚款肆意制造“三乱”的人员,一次通报警告、两次调整调离,对典型的“三乱”案件进行公开处理,扩大社会影响和效果。目前,已查处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12件。衡水日报讯(张文杰、王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