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的一天,衡水市阜城县某村的高乙、高甲与同村其他乡亲聚在一起吃饭。席间,你一杯、我一盅,彼此开怀畅饮,非常热闹。这时,高甲劝高乙再喝一杯,高乙未喝。高甲随口说了一句“你不喝,要不你管我叫叔吧!”实际上,高乙在村中的辈分比高甲大一辈。酒精作用下的高乙为此恼羞成怒,与高甲发生口角。被朋友劝开推至饭店门外后,丧失理智的高乙在车上拿下刀子,再次与高甲扭打在一起,用刀子将高甲捅伤,导致高甲结肠破裂,经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鉴定为重伤。
近日,高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阜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文中高甲、高乙为化名) 河北法制网(李晓霞 黄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