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将重点查处消费者反应强烈的工程建设行为
河北新闻网
2012-04-27 16:22
来源:衡水晚报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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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记者杜俊颖)26日,从衡水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工作会上获悉,今后,将重点查处消费者反应强烈的工程建设行为。

    “城中村”改造等将被重点监管

    近年来,我市整顿规范房地产和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违规开发、违规预售、不履行建设法定程序、任意压低造价和压缩工期、恶意拖欠等问题仍较突出。

    为有效制止违规开发和违规建设,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今年我市将重点加强对“城中村”改造、“三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开发区与城乡接合部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严查消费者反应强烈的问题

    依据《意见》,在房地产市场方面,我市将重点规范:违规开发、违规预售、不足额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违规委托代理销售、不按规定提供或履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虚假广告、面积缩水、中介市场混乱、合同欺诈、物业管理不规范等消费者反应强烈的行为。

    建筑市场方面,将重点规范:项目开发等单位不依法招投标、未按规定委托监理、借“三年大变样”与“三年上水平”之名规避招投标和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不按规定竣工验收备案等违反建设法定程序的行为;开发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现场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偷工减料、任意压低造价和压缩工期、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未依法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接工程等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或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等单位违法垫资、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出借资质、不严格落实农民工保障金、违法劳务用工、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开发项目签订“阴阳合同”或“霸王条款”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外地进衡开发等企业未办理登记备案、以包代管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进行质量投诉处理,引起用户集体上访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

    市住建局成立了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建设行政联合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在建开发项目,动态监管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项目资本金、项目建设资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埠企业进冀(衡)信用保证金的到位或使用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情况等。凡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涉嫌违法违规的可直接查处,也可移交有关执法机构。

    《意见》要求加大对执法行为惩治力度,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凡是给予单位行政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依法处以相应的处罚;对于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责令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整顿和规范两场秩序要与惩治腐败相结合,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或者插手工程发包、承包以及其它建筑市场违法违纪案件,触犯刑律的,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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