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首届"厚德衡水典型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河北新闻网
2012-04-16 14:10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田士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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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法模范"入围人选事迹
 
1、魏长举,男,73岁,中共党员,武邑县文化馆退休职工。他先后筹集各类书籍500多本,成立农家书屋,并以书屋为平台,组织了"朝霞文学社"、"中老年联谊会",把自己的三轮车改造成为"流动书班车"。多年来,他共送书15000多人次,受益群众50000余人,创办墙报400余期,编辑出版了《片片枫叶情》、《生命绿州》、《艺山攀登》等多类书目,倡导建立了全县第一个以老年残疾人为主题的"爱心服务社",创办了武邑县第一家村级"老年大学"--何庄村"老年大学"。他先后荣获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河北省"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 衡水市"十佳图书管理者"、"十佳老干部"。
2、国宝军,男,53岁,武邑县水泵厂下岗职工。多年来,他积极学习和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热心为身边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关键时刻多次挺身而出,扶危救困、助人为乐,奋不顾身抢救落水儿童。在一次重大交通事故中,他救助两名伤者送往医院,并将肇事司机交给交警。有一次,一辆超高大货车将106国道正上方的380伏高压线撞断,当时火花四溅,随时有可能发生重大危险,情急之下他立即设置路障,冒险指挥车辆绕行,及时拨打电话报警、通知电力部门抢修,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受到了过往司机的好评。2012年初,他成功帮助一辆沧州牌照的白色夏利车脱离危险,两人被救。国宝军先后被评为衡水市"第一届道德模范",武邑县"十佳道德建设标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崔政,男,41岁,中共党员,深州市司法局王家井司法所所长。他自觉学法、知法、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用爱心守护一方平安。他对34个村的民调组织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完善了"十户调解员"、"村联防队"、"治保会"、"民调会"等调解网络,探索实行了每月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各村治安稳定情况、每月两排查一分析的制度,使该镇辖区实现了"四无"。三年来,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90多起,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3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7件,制止群众性械斗事件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5批164人。他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司法行政先进个人",衡水市"司法行政先进个人",深州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优秀青年卫士"。
4、李晓旺,男,47岁,中共党员,武强县财政局监督股股长。自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他认真查处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案件,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先后组织参与了多次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及"小金库"等大规模检查,没有发生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先后被衡水市、河北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评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先进工作者"。
5、王超远,男,43岁,中共党员,安平县公安局东黄城派出所所长。他积极探索依法治安防范新模式,依靠科技装备加强群防群治建设,在全乡25个村安装了"平安互助网"、"平安大喇叭",辖区共防止发生盗窃案件57起,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制止斗殴案件12起,实施火灾救助13次,帮助寻找走失老人、妇女、救助群众百余人次,救助突发病人8名。他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公平公正,一心为民,依法调解宅基地及土地纠纷130余起,夫妻邻里矛盾56起,为群众办好事150余件,收到表扬信23封,锦旗14面,被群众称赞为"说事的好警察"、"执法为民的好民警"、"实在人",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安平县"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被评为衡水市政法系统及全市公安系统"党育式"民警,被河北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2011年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6、贾春栋,男,46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景县人民法院景州法庭庭长。五年来,他办结民商案件840件,其中调解撤诉率达85%以上,息诉服判率达到了100%,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无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前年春节期间,他审理的张某诉本村六家十八名被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张某在同六个小孩自制开天雷时,左手被炸掉,于是要求另六家赔偿。双方的对立情绪非常大,在法院发生了撕打,经过他多次登门入户的劝解,本案才顺利结案。对方不但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还给原告送去了营养品,双方重归于好,成为美谈。在他审理的海伟公司诉赵屯三户村民土地侵权纠纷一案中,三户村民经村干部允许在海伟公司的空地上盖起了房屋,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海伟公司为此起诉了三户村民,双方几次调解无效,矛盾激化严重,经他多次调解,此案最终调解成功。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衡水市委政法委评为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县委政法委和县人大的表彰。
7、梁其国,男, 40岁,衡水出租车爱心车队队员。多年来,他严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作为爱心车队成员,他凭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全载客无数,"零事故,零冲突",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他对待乘客认真热情,对待朋友真诚守信,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每一项工作。他不仅与偷税漏税绝缘,还经常在同事朋友中宣传"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口号,主动缴纳税款。在从业过程中,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以更高的标准来充实完善自己,用自己的行动影响乘客,进而影响社会的遵法意识。
8、李俊岩,女,38岁,中共党员,衡水二中教育处主任。多年来,她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育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她积极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聘请普法宣传员讲解法律知识,以加强学生的法纪意识,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她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家长学校先进个人",衡水市"优秀教师"、"抗击非典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
9、石敏,女,40岁,中共党员,衡水忠义饮食有限公司董事长。她自己不仅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邀请衡水知名律师为员工举办"企业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多年来没有发现一名员工违法违纪。她先后被衡水市纪委聘请为行风监督员,被桃城区地税局聘请为税务监督员,先后荣获河北省"巾帼建功明星",衡水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10、史振平,男,汉族, 40岁,衡水市中级法院司机。他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在他的影响带动下,中院车队的驾驶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多年来车队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没有开霸王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的现象。他经常帮助困难群众,曾奋不顾身跨过河堤护栏,将命绝一线的少女拉了回来;发明了照顾老人的"升降机",方便照料瘫痪在床的邻家老人;破门而入,将煤气中毒的看门大爷送进医院抢救;出差路上,将不省人事的路人送往医院;义务承担居民楼烂摊事儿……他的事迹被数百家网站转载,入选河北好人网"寻找河北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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