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张存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挂失申请书》复印件之一。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李海菊)5月25日上午,衡水滨湖新区北田村64岁的农妇李运敬到衡水市桃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衡水湖储蓄所(以下简称“信用社”)查询她丈夫霍恒皂的4张定期存单(3张今年7月12日到期,1张今年10月13日到期)情况时,被告知4张存单共2.3万元全部被挂失、取走,并强行扣留了存单。
4张存单被信用社强行扣留
5月25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信用社时,发现李运敬正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相持不下。李运敬说,信用社说她丈夫的4笔存款被挂失、支取了,扣留了她的存单不能只凭嘴一说,要么退给她存单,要么给她出具扣留存单的书面证明。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说,这4张存单已被霍恒皂的儿子挂失结清了,当然要扣留存单,但不能出具扣留存单的书面证明。
后来,信用社的负责人给李运敬出示了该4张存单《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挂失申请书》复印件,上面显示挂失申请人为霍某某(霍恒皂的儿子),挂失时间为2011年4月27日,结清日期为5月4日。
在李运敬的多次要求下,一直到当天下午2时许,信用社负责人多次请示其领导,才给李运敬出具了扣留4张存单的书面证明,并附上了该4张存单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