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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决定任命董晓航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2-01-14 10:18:01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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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决定任命董晓航为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1月13日,河北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衡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副主任郝卫东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孙世岩、石跃辉、王广恒、侯桂宁、范庆法、张俊华,秘书长田振东出席会议。衡水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志强参加会议。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蔺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燕,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分管人大工作的负责同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的负责同志,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组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晓华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会议决定任命董晓航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晓航为代理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主持向宪法宣誓仪式。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董晓航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了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审议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审议了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衡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审议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衡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2021年衡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对2021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衡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记者孔颖)

责任编辑:王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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