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衡水头条新闻

衡水湖迈入“专法”保护时代

2021-11-29 11:19:57 来源:衡水日报

扫码阅读手机版

11月24日,记者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局获悉,《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衡水湖迈入“专法”保护时代。

衡水湖是华北平原单体面积最大的淡水湖泊,总面积163.65平方公里,2003年被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鸟类和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衡水湖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拥有水域、沼泽、草甸、林地等多种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丰富,在维护京津冀区域生态系统和保护珍稀濒危鸟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区域生态服务价值。

然而,目前衡水湖保护治理中还存在监督管理权责不清、生态补水水质水量难以保证、自净能力较差、湿地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认真总结衡水湖保护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抓好衡水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衡水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是推进河北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运用法治手段推动解决衡水湖保护和治理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高度重视衡水湖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衡水市,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征求意见工作,并对《条例》草案作了反复研究、认真修改。

《条例》共九章68条,围绕衡水湖保护和治理中的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入湖河道监管、保障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范。

《条例》在总则部分明确了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规划、系统治理,属地负责、协同共治的原则。同时,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衡水市人民政府、衡水湖保护区域市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为加强衡水湖水资源保护,《条例》规定应当建立衡水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依法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营造适合鸟类栖息繁衍的环境,《条例》还规定,要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禁止实施可能对鸟类生活习性和栖息环境造成危害的行为,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同时,对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的行为进行了相对集中规定。

此外,为全面提升衡水湖水质、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条例》明确在自然保护区要严格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厕所无害化改造,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同时,对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防止旅游活动造成环境污染,统筹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涝,加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作了规范。

另外,为加强对衡水湖保护和治理工作的保障与监督,《条例》系统规定了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支撑、建立监测体系、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抓好衡水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对推进衡水湖生态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记者金莉莉)

责任编辑:王学峰
电子报

凡注有“河北新闻网”电头或标明“来源:河北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为本网站与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所有(本网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独家授权版权管理机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摘编、复制、链接、镜像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