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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城:“三反馈”提高实名信访举报案件效果

2021-09-13 17:35: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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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陈灿、黄晶、艳军)今年以来,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纪委监委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契机,以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实名信访举报工作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积极推进“三反馈”措施,不断提高信访举报案件效果。

案前反馈。信访部门在收到举报人的信访举报线索后,对信访举报件进行核实,同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让举报人真实感受到举报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办”,消除举报人的担心和疑虑。

案中反馈。一是信访部门将回访纳入信访举报处置的重要环节,在保护实名举报人安全隐私的前提下,安排专人进行回访,通过法律法规及政策说明,耐心做好举报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办案期间举报人出现多头举报的问题。二是承办科室在调查周期短的情况下可以在办理结果出来后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在调查周期较长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案中反馈,适度反馈办理进度及下一步的打算,取得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防止举报人心生不满,引发不必要的猜疑,进而出现越级访的情况。

案后反馈。承办科室在调查结束后及时与实名举报人进行见面反馈,内容包括调查结论、处理意见以及查明的事实和处理依据等。对于初信初访的,力求高效率、高质量办结,让举报人满意,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对于重复访的,坚持解问题和解心结双向用力,不仅让举报人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务实,还要让举报人体会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温情,用真心、动真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打开心结,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王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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