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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法院对8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

2020-12-02 15:06:44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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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河北省邢台市法院对8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据悉,今年以来,邢台市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4个、恶势力团伙111个,破获案件11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4名。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89件1054人。法院一、二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42件。此次集中宣判的8起案件中的3起典型案件分别为:

张某有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 2013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有、张某付兄弟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对外放高利贷。为规避嫌疑,借款合同只写金额,不写利息。借款人借款时,先扣除10天利息,以后利息每10天一算,若借款人不及时还息,张氏兄弟就将利息转为本金逼迫借款人重打借条,逐番打滚,虚增借款金额,恶意垒高本金。之后,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用跟随、辱骂、殴打、扣车、押人、墙上喷字、上门滋扰、持刀恐吓、拍摄借款人孩子视频、扬言不还钱就弄死借款人等暴力、威胁手段,向借款人勒索所谓“债务”。威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犯罪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曹某某等6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 2007年12月份以来,以刘某某(已判刑)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长期盘踞邢台市区,在多个建筑工地和竣工小区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襄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团伙成员曹某某、张某某、焦某某、郭某某、刘某判处二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倪某宣等6人介绍卖淫、强奸案被告人倪某宣纠集姚某、吴某玮、马某男等社会闲散人员,经常性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与葛某豪、刘某英等人控制未成年少女卖淫。同时,倪某宣、姚某、吴某玮等人寻衅滋事,先后无故殴打两名青少年,在市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对涉案未成年人在心理、生理上造成了严重创伤。信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被告人判处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当天,巨鹿县人民法院、信都区人民法院、隆尧县人民法院还对其他5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记者黄再生 通讯员郑益言)

来源:邢台日报
责任编辑:王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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