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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衡水残疾儿童门诊康复救治医疗费纳入医保

2020-08-09 11:38:36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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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正关心关爱残疾儿童身心健康,进一步降低残疾儿童家庭医疗负担,提高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日前,衡水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残疾儿童门诊康复救治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0至15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门诊康复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该通知要求,对参加衡水市城乡居民医保的0至15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可以按照市残联康复救助工作流程,由二级及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审核认定后,将其门诊康复救治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患者执行。其中脑瘫、肢体残疾门诊治疗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元;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孤独症门诊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元。限额分解到月,当月门诊费用未到达限额的自动清零,不予累积。门诊支付费用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管理。

衡水市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行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定点救治。属于衡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且具备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医疗康复能力的,可向残联、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纳入协议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

同时,残疾儿童的康复医疗费经医保报销后,还可按照残联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康复救助,个人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记者张玲玲)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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