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发改委获悉,为支持服务业发展,我市将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价格,统一按到户基本水价的95%结算。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要求,为支持服务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价格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主城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用水统一按到户基本水价的95%结算,其中供水企业对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租赁等转供水单位收取的降价范围水量供水价格予以对应降低。具体价格:其它行业用水终端水价由7.44元/立方米下调为7.09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终端水价由40.40元/立方米下调为38.40元/立方米。
通知要求,价格主管部门、供水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切实抓好降价措施落实,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降价措施落实。(杜俊颖 刘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