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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市民日常行为规范》重新修订颁布

2020-05-20 15:55:51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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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遛犬要拴绳,犬便及时清;推行分餐制、公筷公勺;乘坐公共交通时禁食……近日,衡水市对原有的《市民日常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重新修订并颁布。新版《规范》,将原有的20条行为规范内容,修订并增加至30条,内容更加具体,贴合当前衡水实际。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结合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衡水实际,衡水市文明办对2016年版《规范》进行了修订。新版《规范》主要包括劝导市民在公共场合能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简明扼要,内容丰富。

据衡水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正处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自觉践行《规范》,对于推动提升城市道德内涵和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广告、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普及《规范》内容,把《规范》落实到干部群众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规范》,大力弘扬文明行为,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衡水市市民日常行为规范

1.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2.等待服务自觉排队,不插队,保持一米距离。

3.公共场合穿衣得体,不赤膊、穿拖鞋上街。

4.公共场合不吸烟。

5.不乱扔垃圾、污物,不随地吐痰、大小便。

6.公共场所不抠鼻子,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7.不随处张贴广告、乱写乱画。

8.不践踏绿地、乱折花木。

9.遛犬要拴绳,犬便及时清。

10.讲话礼貌谦和,不说脏话、粗话。

11.不劝酒、不斗酒,不剩饭、不剩菜。

12.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13.拒绝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4.搭乘扶手电梯靠右站立,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

15.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幼、病弱、孕妇等人让座。

16.乘坐公共交通时禁食。

17.不向车窗外乱抛杂物。

18.机动车、非机动车线内有序停放。

19.自行车、电动车及电动三轮车不乱穿行,不在机动车道行驶。

20.行人过马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护栏。

21.市区居民不随意圈建公共用地,不在绿地养花种菜。

22.住楼房不高空抛物。

23.机动车要主动礼让行人。

24.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25.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

26.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定期要消毒。

27.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主动参与群防群控。

28.患有传染病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9.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0.优先选择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

(杜俊颖)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翟一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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