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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绿色通道 加快资金拨付 衡水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2020-02-12 18:53:08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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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衡水市财政局立足职能,迅速行动,积极制订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2月3日,衡水市共安排防控资金4571.7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物资保障等方面。

市财政局切实提升部门应急响应能力,预算、国库、社保、行政政法、农业农村、经建、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防控工作不间断,财政服务不间断。针对部门防控资金申请,市财政局及时召开疫情防控资金预算调整工作会议,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在年初预算安排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三院等部门各类专项经费7886万元基础上,紧急追加市卫生健康委疫情防控资金1086万元。同时,对防控资金预算调剂、拨付程序、手续报备等问题进行细化安排。为确保防控资金及时到位,积极主动与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联系,了解部门需求,先行预拨专项防控资金,再后期补办相关手续。

简化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为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尽快拨付使用,积极协调人行、工行等金融机构,采取“手工拨付”资金款+“专人派送”拨款单的方式,将预算调整追加的部门专项防控资金,采取预算实拨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相关部门的基本账户,大大提高了资金拨付速度,保证了全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资金需求。同时,为确保财政资金节假日期间也能及时下达、及时拨付,该局积极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人行沟通协商,确保有对公业务时业务人员第一时间到位,确保财政资金汇划畅通。

坚持特事特办,建立与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绿色通道”。1月26日,通过QQ和微信工作群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转发各部门,1月28日,又印发了《衡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存备查。同时,落实非必需采购项目原则上暂停或延期相关政策,及时通知采购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暂停或延期相关项目;必须采购项目建立登记问询制度、开评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加强人员防护工作、实施网上投标开标;必须采购的项目不再跨区域抽取评审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可由预算主管部门推荐评审专家。现全市2月10日前项目均已暂停并发布更正公告。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作为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组的成员单位,市财政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及购买服务,加强对专项防控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管。为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加强项目资金审核,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监管,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真正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 (记者杜静 通讯员赵文静、范浩峰)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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