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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12-19 11:50:50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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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为衡水市绿色发展夯实基础——

《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衡水市生态环境领域的首部立法《衡水市生态环境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12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宋志会就该《条例》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发布。

“为切实增强全市人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素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衡水市生态文明建设,为绿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衡水市十分有必要制定该《条例》。”宋志会介绍,《条例》共计32条,不分章节,对做好生态环境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科学、系统的制度规范,可为改善衡水生态环境发挥重要的预防和保障作用。

《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教育的适用范围和定义,系统规范了政府生态环境教育的责任,明确了生态环境教育的主管部门及职责、相关部门的职责,强调了企业生态环境教育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教育工作,并根据职能不同,有针对性地细化生态环境教育工作方面的职责任务,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使得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规定排放污染物单位应当开展员工生态环境教育培训,规定排放污染物单位的负责人、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以及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管理部门的责任人,每年应当接受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同时,创设罚则,对拒不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的单位、拒不接受生态环境教育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以惩戒性制度推动企业管理者绿色发展理念的形成和提高,促进企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志勇表示,为保证《条例》顺利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报道,让广大市民都知晓该《条例》的内容,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将印发《条例》单行本,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条例》进单位、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衡水市将对重点行业重点宣传贯彻,组织对《条例》涉及的机关、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逐条宣讲,使受众对《条例》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做好环境教育的配套制度,加快生态环境教育平台的建设及教育资料的编写,为《条例》的贯彻做好各项准备。 (记者王斌)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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