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衡水头条新闻>>

​衡水市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开始申报

2019-10-12 11:37:38 来源:衡水日报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近日,从衡水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普通高考农村独生子女优惠加分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2020届符合申报条件的高考生,请尽快到学校或乡级卫健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内高校,申报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此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根据规定,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或乡级卫健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健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考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考生本人近期四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等。(记者张洪宁)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李瑾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相关新闻

电子报
立即打开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