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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2019-09-16 10:30:29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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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陈凤来)近日,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新闻发布会。据悉,今年,衡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实行分类指导,城市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的平均调增幅度为13.1%。

据介绍,衡水市委、市政府将“城乡低保标准增长10%以上”作为2019年度民生实事之一。并从1月1日起,结合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力状况,再次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

此次调整幅度主要划分为3个档次:第一个档次是基本档次: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基本档次,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400元/年人的指导标准;第二档次:深州、安平、景县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10%;第三档次: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同时,该市对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进行同步提高。

截至目前,该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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