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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衡水市六类高考生可加分

2019-06-17 10:07:48 来源:衡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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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教育考试院编写完成《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其中明确,今年6类高考考生可以享受加分照顾,最高分值为20分。

国家和省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

国家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有: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烈士子女增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河北省确定的高考加分项目为:具有我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这些考生享受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享受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相关院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由院校审查决定。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同时符合多项国家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累计加分。同时具备国家和我省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省外院校使用国家加分的最高一项,省内院校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的最高一项。

这类情况有可能被退档

需要注意的是,院校录取时是否承认优惠加分政策,按各院校的招生章程执行。由于部分院校不承认或部分承认优惠加分政策,因此,享有优惠加分政策的考生,有可能因实际文化分数较低而被院校退档。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认真阅读有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向院校咨询。(张洪宁)


来源:衡水日报
责任编辑:翟一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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