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经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公开评议,欢迎社会各界对市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议。
评议方式:
1.运用手机平台,开发建立微信系统评议。委托第三方对市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议,通过第三方运用手机平台,开发设计微信程序,建立微信公众号,对市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评议和满意度量化测评。
评议范围:包括所有衡水区段的手机号码持有微信的各类人员。
评议方式:开发公众号直接投票测评。
2.现场测评方式评议。设立现场测评评议平台,对被测评单位逐一投票。
评议范围:“两代表一委员”、企业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评议方式:利用测评器逐单位现场投票、现场出分。
3.特快专递测评方式评议。利用特快专递对市级机关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进行测评。
评议范围:市级领导、县市区领导干部、市直部门机关党政干部500名。
4.网络测评方式评议。
在衡水政务网、衡水新闻网等设立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评议平台,设置专项整治效果评议问卷,面向社会公众,对市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进行测评和社会形象调查。
5.随机问卷调查测评方式评议。
市级机关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效果评议时间从2018年11月上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
衡水市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