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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湖青头潜鸭核心栖息繁衍地禁停

2018-05-28 08:15:28 来源:衡水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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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加 大对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的保护力度,最大程度减少人类活动对衡水湖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即日起,北堤连接线、中湖大道环湖路段禁止停车,青头潜鸭的核心栖息繁 衍地——小湖隔堤两侧区域禁止车辆进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堤连接 线、中湖大道环湖路段禁止停放任何机动车辆, 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对违停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广大市民和游客要提高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 关规定,凡是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被列 为“ 世 界 极 危 物 种 青 头 潜 鸭(Aythya baeri)重 要栖息地”,小湖隔堤两侧区域是青头潜鸭的核心栖息繁衍地,根据衡水湖青头潜鸭保护国际 研讨会的相关提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 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未经许可,一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禁止进入小湖 隔堤,严禁在该限行区域及两侧进行非法捕捞、 狩猎、捡拾鸟蛋、游泳、垂钓、滑冰等违法活动。 进入小湖隔堤的游客要严格遵守保护区的相 关规定,服从管理,要保持安静,避免聚群娱 乐、大声喧哗、乱丢垃圾等行为,禁止使用音 响、音箱、高音喇叭等高分贝电子器材。

游客进行健步健身、观鸟、摄影录像、监测 研究等活动时,须远离鸟类繁殖地、栖息区、求 偶区和主要觅食区,夜间进入小湖隔堤时禁止 携带和使用激光手电、闪光灯等强光器材,禁止播放鸟鸣录音、丢掷杂物驱赶等方式影响干 扰青头潜鸭等鸟类的正常生活习性。对不服从 管理、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将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青头潜鸭及其它珍稀野生 动物繁殖地和栖息地造成严重破坏等违法行为 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周 边居民和游客要积极配合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 的管理及执法行为,对抗拒、阻碍执法人员依法 执 行 公 务 ,煽 动 、组 织 群 众 闹 事 的 ,由 公 安 机 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 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游客进 入该区域因违反公告内容或开展其它非法活动 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开展 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市民若发现违规活动可 拨打监督电话:0318—2810114、2810359,向相关 部门举报。(朱微)

责任编辑:翟一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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