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新闻>>衡水县市区视窗

衡水市新增网上“自助处理”渠道驾驶人不必扎堆“消分”

2018-03-01 09:07:21 来源:衡水新闻网
进入移动版,省流量,体验好

近日,一则“3月1日起,处理交通违章需要面签绑定”的帖子在微信中被疯狂转载。受该信息误导,连日来市区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突然“火”了,大多是来“消分”的。是否如贴子中所说,非本人名下车辆需要面签绑定?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出提示,只是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市民无需扎堆儿“消分”。

连日来,在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二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前来“消分”的司机朋友异常增多。经询问,原来这些司机都是被网上热传的“3月1日,处理违章需面签绑定”的帖子误导了。那么,疯传的新规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日前,市公安交警支队回应: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杜俊颖)

责任编辑:翟一杉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河北新闻网
			官方微信
			
			河北日报
			客户端
			
电子报
网站首页 我要评论 分享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