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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没入住的房屋不用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2017-07-19 15:57:32 来源:衡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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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衡水市民王先生去自家一直未入住的新房查看,发现门上贴着一则生活垃圾处理费催缴通知单,上面写着每户每月缴纳3元生活垃圾处理费。王先生发来求助:这个费用他用不用缴?

记者从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费稽征所了解到,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运到垃圾综合处理厂后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需缴纳的服务费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而且不包括在物业费中。

为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现代化城市建设,今年起,衡水市开始在主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每户每月需缴纳3元,享受低保与未入住的家庭可免缴。未入住的房主,需向生活垃圾处理费稽征所提供电力部门出示的当年用电情况,用电量为零的,即可视为没有入住,免缴这项费用。(记者李硕芳)

责任编辑:王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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