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晚上喝了酒,休息一晚,第二天开车会不会被测出酒驾?许多机动车驾驶员对此心存侥幸,日前,驾驶人曹某就因“隔夜酒”被衡水市枣强交警大队查处。
近日,按照衡水市交警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枣强县交警大队开展了集中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秩序中队对一辆黑色奇瑞牌轿车例行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驾驶员声称没有带着,就在交谈中,民警发现这名驾驶员略带酒气,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式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得知,驾驶员曹某,武邑人,准驾车型为A2。据后悔不已的曹某交代,酒是头天晚上喝的,他没有想到经过了一晚的休息,体内的酒精没有完全代谢,还是被交警查住。
因为这“隔夜酒”,曹某遭遇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降级,暂扣6个月的严厉处罚。(褚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