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1000元,大家注意了哦!”近日,这样一则信息在网上和微信中热传。17日,向衡水市公交总公司和市交警支队求证得知,这则消息是假的,请大家不要误传。但是,乱占公交停车区域的确是违法的,所以大家还是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上述信息中称,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处装了“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这是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系统。
17日,就此咨询市公交总公司,工作人员说,衡水市所有公交车都没有安装所谓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设备,目前只安装了公交公司内部的车载监控摄像头。
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则表示,从没发布过这样的信息,也没在公交车上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请大家不要信谣、传谣。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中明确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如果驾驶员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开走。如果不在场,交警会按违法停车处理。
为了方便公交车停靠和乘客上下车,公交站点处都有公交车行驶的专用道。衡水市公交停车区域被私家车、出租车或沙子、土堆等霸占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公交车有站难进,乘客上下车困难,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人身安全。本报在此提醒,市民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占用公交停车区域,以保证行人安全和道路畅通。(记者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