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树立和培育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的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市文明委决定开展衡水市第十二届文明市民评选活动。现在文明市民推荐正在进行中,市民朋友们可拨打电话2024870或关注衡水文明办微信号(hswmb2024870),推荐身边具有文明素养的市民。市文明办将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联系被推荐人,并审核事迹情况确定能否参加文明市民评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衡水市文明办
2017年2月13日
文明市民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诚信意识强,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
3.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准则,维护公共道德秩序,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市民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爱护城市公用设施,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
4.热心公益事业,经常帮助老弱病残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积极参加捐资助学、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受到群众好评。
5.在工作岗位上,自觉遵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