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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出台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7-02-20 15:29:10 来源:衡水日报

日前,衡水市以市推进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衡水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未来15年衡水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

据了解,《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中医药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衡水市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6个中医药强县;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到2030年,基本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水平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

《实施方案》中,规定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推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高标准建设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非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充分利用衡水湖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康复养老、医疗器械等产业项目,着力打造面向华北乃至全国,特别是面向京津的医疗休闲养生基地,规划建设医疗健康、旅游健身、休闲养生等健康产业园。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将市中医医院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水平,实现由单一办院向集团化办院转变;每个县市区办好一所公立中医医院,到2020年完成一轮县办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加快京津冀中医药协调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京津冀优质中医药资源在衡水市共建、新建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机构、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机构;推动衡水卫生学校与京津冀中医药类高等院校的合作;引进京津冀中药名企在衡水市创业、投资置业;市中医医院加大与北京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东直门医院、陆军总医院等京津冀知名医院合作力度,实行定点定科对口帮扶,开展技术指导、学术交流、科研开发等合作项目;吸引“国医大师”等高级中医专家来衡水市建立工作站、开设大讲堂;积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与京津冀知名医院的合作。同时,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深入开展中医药继承工作、大力推进中医药创新、加快发展中药产业、加大中医药贸易推进力度等。

为保障重点任务目标落实,《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即加快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加强中医药法制化建设、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同时,《实施方案》强调,市推进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问题,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市、县两级要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完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健康大讲堂等中医药宣传活动,普及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课程,进一步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将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对执行不到位、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的,会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

《实施方案》贯穿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将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医药作为“五种资源”的活力和潜力,能够为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培育新动力,形成新优势,提升新水平。《实施方案》提出了许多新内容、新政策、新举措,涵盖了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各个方面,为衡水市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描绘出了美好蓝图。(安俊龙)

责任编辑:王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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