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衡水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发布消息,4日上午,其下辖的和平西路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抓获一名用匕首伤人的女子。
经查,这名女子姓李,今年26岁,因与赵某(男,45岁)存在经济纠纷,且多次协商未果,遂心生怨恨,多次实施骚扰:1月29日,李某将赵某家防盗门上的对联撕下,并踹了防盗门几脚;1月30日,李某再次到赵家敲门并脚踹防盗门,致使门板多处凹陷;2月4日上午8时许,这位“拼命姑娘”又一次前往赵家,两人发生口角。冲动之下,李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赵某左胸划伤。而后,李某逃走,赵某到医院接受治疗。
接到报警,和平西路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后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在证据事实面前,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李某因故意毁财、故意伤害他人,被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
民警提醒: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应及时采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解决问题。切勿一时冲动,使用武力索要债务,最终害人害己,得不偿失。(牛军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