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分类后我们的资金更加安全
随着支付越来越便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完成线上线下支付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我的工资卡绑定了微信、支付宝,常常用来转账、支付,感觉通过手机就可以轻易把工资卡的钱转移,我担心万一手机丢了,账户就不安全了。”相信许多市民百姓都会有这样的担忧。许多市民将重要的工资卡和支付账号绑定,确实存在资金安全隐患。
银行人士表示,新规后市民百姓可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管理自己的账户,开立Ⅱ、Ⅲ类账户,或把经常使用网络支付的账户降级,这样既能保证资金安全,也方便支付,即使万一出现风险,损失也能控制在有限范围内。目前,个人通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足不出户就可在线申请开立Ⅱ、Ⅲ类账户。且由于这两类账户实际上为借记卡下的电子账户,免收年费及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必担心账户分类会增加银行卡的年费负担。
新规只是为了帮助我们规范使用银行账户,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实际操作过程中,使用哪种账户进行消费还是由我们自己决定,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要开三类账户,主要是给大家提供更多选择,通过限定功能和额度降低风险。
ATM转账24小时内可以撤销
目前,银行普遍提供转账实时到账服务,但也为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转移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通知》要求从12月1日起,不管是在柜面办理转账还是在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都要有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可以选择。
如果通过ATM转账,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要等24小时后,转账资金才能到账。到账时间晚了1天,给大家创造了“后悔”的机会。在转账后的24小时内,如果你意识到汇错账户或者不想汇款了,可以到发卡行柜面申请撤销此次转账。
在通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大多数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ATM向诈骗账户转账。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有了转账“后悔权”,就可以帮助这部分受害者挽回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