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0月24讯(张智慧、韩旭、翟一杉)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衡水市将于10月24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河北省气象台会商,10月24日至27日,衡水市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根据《河北省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启动报告》的要求,衡水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响应。
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各通信公司将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将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将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衡水市区及县城区内将实行交通限行,在交通限行区域内6时至24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等车辆通行;市区内将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除应急抢险外,衡水市区将停止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将降低生产负荷,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环卫部门将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在空气质量发生好转时,衡水市大气办将及时公布解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