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驾照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可是由于酒后驾驶,驾照到手不足十天就被注销,那就有点可惜了。近日,阜城交警就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8月11日晚,阜城交警大队在县城区各主要路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当晚8时50分许,在腾飞路与东安大街交叉路口,执勤民警拦截下一辆白色现代轿车,并用快速酒精排查仪对车内气体进行排查,快速酒精排查仪发出酒驾警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0.5mg/100ml,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执勤民警核查王某的驾驶证时,发现王某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16年8月2日,距酒驾被查领证时间还不足10天。
由于王某的驾驶证还在实习期,执勤民警对王某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罚决定。(潘桂生 安兆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