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河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石小琢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就《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来衡水市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胜忠出席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中主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田振东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来自衡水市总工会、人社局、律师事务所、不同类型企业工会的18位代表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条例(草案)》中关于协商代表的产生、集体协商内容、集体协商程序、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协商、监督管理和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有关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听了大家的发言,石小琢表示,做好《条例》的立法工作,是为了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协商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搭建职工与企业双方平等协商这个平台,使职工方与企业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事项都能依法平等协商进行解决,这将进一步促进职工与企业共担责任、共享成果、共谋发展。制定《条例》,使我省职工与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有了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石小琢要求调研组认真梳理、归纳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条例》草案修改的重要参考依据,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记者王铁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