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自6日6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2016-01-06 11:25:58 来源:衡水晚报 责任编辑:见习编辑郑晓娟
5日,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自6日6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5日,衡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自6日6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通知中说,经市大气办预测组会商,1月5日至6日,衡水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为二级,较好,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经市政府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衡水市于1月6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本次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是自2015年12月28日24时启动的。(记者周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