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崔国锋、袁青亮)2015年12月24日,孙连喜代表17名农民工将一面绣有“民工保护神 监察为人民”的锦旗送到了故城县劳动监察大队,感谢故城县劳动监察大队为他们成功讨回8万余元拖欠工资。
2014年4月,高某、吴某、刘某三人合伙承包了故城县辛庄某养牛场清包工程,并雇孙连喜等17名农民工施工。工程完工后,该牛场将工程款全部结算给高某等三人,但三人一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5年12月接到孙连喜等农民工投诉后,故城县劳动监察大队立即深入辛庄某养牛场调查案件情况,向高某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应当承担工资清欠责任。同时,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三人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收到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高某等仍迟迟不支付孙连喜等人工资,故城县劳动监察大队按照工作程序将案件移交故城县公安局,并会同公安部门继续向三人追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015年12月23日,高某等终于支付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