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午,在衡水市区站前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附近,20多辆出租车将一辆私家车团团围住,后经衡水市城运处调查,该私家车司机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但却从事了客运经营,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这辆私家车被定性为“黑出租”,被依法查扣。
当天11时45分,市城运处接到乘客举报:一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该乘客从市区育才大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通过“滴滴快车”软件约了一辆出租车去火车站,可接他的却是一辆私家车,到站后对方收取了10.5元车费。
这辆私家车非法营运行为被一些市区出租车司机获知,许多出租车赶往火车站,对其进行围堵。最终该私家车在红旗大街与站前路交叉口附近被拦下。12时许,记者看到,现场20多辆出租车把一辆两厢大众轿车围在中间。“我们从事客运经营,得办理许多手续,取得有关许可证,而私家车随便下个打车软件就跑营运,这很不公平,也严重扰乱了衡水市客运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必须得严查。”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亮出了自己的观点。
不久,市城运处执法人员把私家车和司机一并带走调查。当天下午,记者从市城运处获悉,此车已被定性为“黑出租”。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营运车辆所在公司必须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该车并没有依附任何公司,属于私家车;营运车辆必须有“道路运输证”,并且车辆的使用性质应为营运性质,这两个条件该车也不具备;营运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该车司机也没有。
当天15时许,市城运处查扣了另一辆“黑出租”。市城运处将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和《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无证经营出租汽车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对两辆“黑出租”予以取缔,并将根据最终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罚。
衡水市城运处法制科科长常宁表示:对于“黑出租”他们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加强监管力度,发现一辆就严肃查处取缔一辆,绝不手软。(记者周春旺)